欧盟理事会、欧盟委员会、欧洲议会的关系欧盟拥有三个部门机构:欧盟委员会(European Commission),欧盟理事会(European Council)和欧洲议会(European Parliament)。大多数立法权集中于欧盟委员会和理事会。这两个机构完全不民主。 第一个机构:欧盟委员会,其成员不通过选举产生、亦不向选民负责,故委员会不被选民意见左右,也不会被解散。成为委员的先决条件是,宣誓放弃对所在国家的效忠。因此,欧盟在精英体制下非常有效率地运行,精英们可以做他们想做的事情,他们可以顺风顺水地为欧盟制定政策。 第二个机构:欧盟理事会,由首相(Prime Ministers)和各成员国的总统组成,虽然总统们由各国民主选出,但他们做决定时不会咨询各国的议会,因此会像dictator(独裁者)一般行事。英国人记得,戈登·布朗(Gordon Brown)曾在未通知英国国民的情况下、偷偷跑去里斯本签署了一个宪法决议,因为他知道英国人会否决它的提案。此外,这些国家领导人没有提案的权力,他们只有向欧盟委员会下发政策进行投票的权利。欧盟理事会,就是坐在权力顶座的非民选精英。 第三个机构:欧洲议会,是唯一遵循民主原则的机构,但是其权力与另外两个机构比较要小得多。 每年,欧盟成员国都要向这个中央集权的欧盟,交付出更多的主权。在英国已出现了几例法律变更,都是欧洲强加于英国的,英国的本土公民其实并不知道这些法律变更,并且也不愿意支持。英国的政治家对此很无所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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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洲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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